蔡天凤遇害案庭审再有新进展。 11月6日,香港高等法院继续审理这宗震动全港的案件。当天,法医科高级医生郭嘉琪继续出庭作供,围绕蔡天凤生前伤势、遗体切割情况以及可能死因,接受控辩双方进一步盘问。 此前,法医曾表示,蔡天凤头部发现7处伤痕,部分伤势严重,可能直接导致死亡。控方曾展示涉案球头锤,法医确认这种工具能够造成相关创伤。 不过,辩方律师提出另一种可能:如果蔡天凤当时坐在七人车内,有人将她的头部用力撞向右侧车门扶手,是否也能造成类似伤势? 面对这个问题,法医并没有完全排除这种可能性。 当天庭审开始后,控方先展示蔡天凤右肱骨及肩胛骨的切割照片。 郭嘉琪表示,从相关痕迹来看,有可能是遗体躺在地面上,有人使用刀具进行切割。不过,仅凭这些痕迹,无法确定究竟是一次切割形成,还是经过多次切割。 对于遗体下肢的情况,郭嘉琪再次确认,蔡天凤左腿原本是完整的,之后被切割下来,并放入雪柜内的一个胶袋。 至于此前发现右侧部分卵巢及输卵管仍与身体组织相连的情况,法医解释,卵巢本身位于骨盆右侧,并不是处于人体躯干正中央。如果从人体中间位置进行切割,右侧卵巢仍有可能与躯干相连。 另外,蔡天凤左腿共有9处近期损伤。法医认为,这些伤势可能由钝器撞击造成,而且均是在她死亡之前形成。 控方完成主问后,代表邝港杰的大律师Trevor Beel开始盘问郭嘉琪。 辩方首先关注蔡天凤的体型。 律师指出,蔡天凤身高约152厘米,体重约90磅,体型比香港女性平均水平更为娇小,并询问女性骨骼是否平均比男性更细、更轻。 郭嘉琪对此表示同意。 辩方进一步提出,蔡天凤的骨骼是否可能比一般人更容易发生骨折? 郭嘉琪同样表示,从整体情况来看,这种可能性存在。 不过,她也特别澄清,法医并没有对蔡天凤进行骨密度检测,因此无法准确判断需要多大的力量,才能造成她头骨破裂。 当天最受关注的部分,仍然是蔡天凤头部伤势究竟如何形成。 此前法医已经确认,蔡天凤头部共有7处外伤,其中包括头骨右侧凹陷性骨折,以及右侧面部多处骨骼骨折。 这些伤势可能引发严重脑损伤和大量出血,最终导致死亡。 辩方指出,控方提出的两个可能死因,分别是严重头部创伤造成脑损伤,以及面部骨骼骨折后大量出血,血液进入呼吸道造成窒息。 法医此前解释,如果血液堵塞气道,死者可能在约5分钟内窒息死亡。 辩方进一步追问,如果伤者已经失去意识,无法咳嗽排出血液,死亡过程是否可能缩短至1至2分钟? 郭嘉琪同意这种可能性。 随后,辩方将焦点转向涉案球头锤。 郭嘉琪确认,球头锤属于钝器,能够造成类似的头部创伤,相关伤势与涉案工具吻合。 但她也表示,单凭骨折形态,无法确认一定是这把球头锤造成的,其他类似大小的钝器,同样有可能形成相关伤势。 辩方接着展示涉案七人车内部照片,提出一个假设:如果蔡天凤当时坐在司机后座,有人坐在她左边,并用力将她推向右侧车门扶手,是否也可能造成头部伤势? 郭嘉琪并没有否认这种可能性。 辩方完成盘问后,控方资深大律师郭莎乐进行覆问。 控方希望进一步厘清,如果蔡天凤真的被推向车门扶手,怎样才能同时造成右耳后方、右侧脸颊、颧骨及下颌等多个位置的伤势? 郭嘉琪解释,扶手弯曲的手柄位置,可能造成右耳后方的创伤,而扶手其他位置,也可能造成面部其他部位的伤势。 她认为,这些伤势存在由一次撞击同时形成的可能性。 不过,法医也再次强调,根据头部伤势的整体特征,她认为由外物以较大力度重击头部的可能性,高于头部被推撞向汽车扶手的可能性。 她还指出,头骨右侧出现大范围挫伤,而左侧没有类似情况,这也是她作出上述判断时考虑的因素。 换句话说,汽车扶手造成相关伤势并非完全不可能,但法医仍然认为,外物重击头部的可能性更大。 经过多日证人作供和法证报告展示,蔡天凤案的控方举证阶段终于结束。 本案中,前夫邝港智、前家翁邝球及前大伯邝港杰均承认阻止合法埋葬尸体罪。 三人均否认谋杀罪。 案件将押后至11月9日星期一继续审理,正式进入辩方案情阶段。 从最近几天的庭审来看,控方已经通过法医证词、现场物证及其他证人供词,逐步呈现案件的相关证据。 而辩方在盘问过程中,则重点围绕伤势形成原因、致伤工具以及案发经过提出不同可能性。 接下来,辩方会如何解释控方提出的证据,又会否有新的证人或证据出现,将成为下一阶段庭审的重要看点。 这宗案件已经审理多日,但距离最终裁决仍有一段距离。 特别